家暴男嗆家人有保護令也沒用嘉檢起訴 移審遭裁續押
2025/10/20 15:07(10/20 15:22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0日電)嘉義市鄒男被控9月間因細故破壞其妹在東市場攤位設備,家人聲請緊急保護令,鄒男還嗆「有保護令也沒用」,後續因違反保護令遭羈押;嘉檢偵結起訴,全案今天移審被裁定續押。
檢警表示,61歲鄒男因與家人產生嫌隙、口角,9月6日上午涉嫌持棍棒前往其妹位於嘉義市東市場的攤位搗毀冰箱等設備,警方據報前往逮捕移送,並緊急聲請保護令,禁止鄒男靠近其妹攤位至少100公尺。
不過,鄒男於當天深夜簽收保護令前,因其母親及兄長都住在攤位樓上,被飭回的鄒男則前往其妹攤位,對家人說「有保護令也沒用,我還是被放出來」。
檢警表示,鄒男於9月9日上午以探望母親為藉口,連續2次前往攤位樓上住家,在第2次探望離開時,因其妹不在攤位,則要求其妹員工轉達索錢需求,因當場遭拒,涉嫌出言恐嚇「我要叫人做掉你」等語,警方當天據報,逮捕鄒男並移送。
嘉檢複訊後,向嘉義地方法院聲押,嘉院認為有酗酒習慣的鄒男,在收受保護令後,又連續騷擾被害人,短期內連續違反保護令,有反覆違反保護令罪之虞,裁定羈押。
全案偵結,嘉檢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罪嫌起訴,並於今天移審嘉義地方法院;嘉院認為鄒男有繼續羈押必要,裁定續押3個月。(編輯:陳仁華)11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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