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校園命案定讞 受害家屬淚控司法不公輕判
(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13日電)新北校園命案昨天定讞,行凶少年判12年、少女11年徒刑。被害者家屬今天控訴司法不公輕判,質疑少事法保護加害人,更表示判決結果是直接把未爆彈投入社會,影響未來教育發展。
新北校園命案一審依殺人罪判行凶少年9年、少女8年有期徒刑,二審加重判行兇少年12年、少女11年有期徒刑。高檢署認量刑過輕提上訴,最高法院昨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被害學生父母今天在新北市議員石一佑陪同下召開記者會,羅列18點聲明控訴「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過程中父親一度氣到身體發抖、無法言語。
被害學生父親說,昨天聽到定讞消息整晚無法入睡,日前毒駕女子撞死新北市派出所長被判死刑,自己孩子被割頸致死卻只判12、11年,感慨同樣都是一條命,為何是兩個不同判決結果。
死者母親表示,孩子離去讓他們家庭破碎,丈夫每天壓力緊繃、身心狀況出問題。她質疑少年事件處理法究竟要保護誰,「難道是要保護非法少年?」2年的開庭過程中展現對2名加害者的關愛,最後輕判,對家屬是更大的傷害。他們沒有要求死刑或無期徒刑,但希望有更合理的判刑,不要讓加害者經假釋後1、2年就可出獄。
死者母親認為,2名加害者毫無賠償誠意,在法庭上都在表演給法官看,判決書上寫願賠償200萬元,但實際只付給他們20萬元。他們在聲明中也表達,如果可以,願意用賠償金額換取加害者刑期。
母親更表示,這樣的判決是直接把未爆彈投入社會,也代表全台青少年是有殺人權的,只要他們敢動刀,法院都會保護他們。司法應考慮到此案對教育體制的影響,是否會導致未來好學生無安穩環境,被曝險少年威脅時只能躲起來,因為沒有法院作為支援後盾。
父親最後激動說,2名加害者在案發後拍下孩子躺在擔架上的畫面,還附上「最美的風景」文字,他每次想到孩子被冷血對待都無法控制情緒,至今仍無法釋懷。(編輯:林恕暉)11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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