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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光復鄉長林清水涉失職釀死傷 100萬元交保

2026/3/9 23:00(3/10 07:5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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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光復鄉長林清水(圖)涉馬太鞍堰塞湖洪災案過失致死等罪,遭檢方求處10年重刑、地院裁定100萬元交保,須戴電子腳鐐監控。(中央社檔案照片)
花蓮縣光復鄉長林清水(圖)涉馬太鞍堰塞湖洪災案過失致死等罪,遭檢方求處10年重刑、地院裁定100萬元交保,須戴電子腳鐐監控。(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9日電)花蓮馬太鞍堰塞湖洪災案,光復鄉長林清水被依涉公務員廢弛職務釀災、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過失致死等罪嫌提起公訴,檢方求處10年重刑,地院晚間裁定100萬元交保,須戴電子腳鐐監控。

去年9月23日花蓮馬太鞍堰塞湖洪災,造成光復鄉19人死亡、5人失蹤,林清水在今年1月遭檢方搜索住處、光復鄉公所等地點,調閱撤離名冊、防災通報等物證,檢方複訊後以有串供、逃亡之虞,向法院聲羈獲准,持續羈押至今。

檢方今天提起公訴,移審花蓮地方法院,晚間法院召開接押庭,裁定林清水新台幣100萬元交保,並須戴電子腳鐐監控。親友獲知趕忙籌措保釋金,並為林清水買新衣。

花蓮地檢署查出林清水在去年馬太鞍堰塞湖災害發布警戒後,仍在宜蘭參訪,還與張姓秘書一起宴請支援救災人員餐敘,甚至在紅色警戒強制撤離令發布後還跑去植牙。

檢方指出,為應付上級督導,林清水、張姓秘書、民政課王姓課長捏造垂直避難人數、依親及撤離數字,在花蓮縣災害應變中心會議中,林清水更回報已完成預防性撤離,實際上仍有居民留在警戒區。

檢方依涉犯刑法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過失致死等罪嫌,將林清水等3人均提起公訴,向法院求處10年、9年重刑。(編輯:李淑華)1150309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洪災案,光復鄉長林清水被依涉犯公務員廢弛職務釀災、過失致死等罪嫌提起公訴,花蓮地方法院9日晚間裁定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並須戴電子腳鐐監控,親友立即籌錢在法庭外等待。中央社記者李先鳳攝 115年3月9日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洪災案,光復鄉長林清水被依涉犯公務員廢弛職務釀災、過失致死等罪嫌提起公訴,花蓮地方法院9日晚間裁定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並須戴電子腳鐐監控,親友立即籌錢在法庭外等待。中央社記者李先鳳攝 1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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