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秀水鄉代主席傷人將入獄 檢警啟動防逃機制
2026/4/13 16:08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13日電)彰化秀水鄉代會主席蔣憲忠4年前與人口角,找來4友人持鐵棍毆打3人,二審改判4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彰化檢警啟動防逃機制,蔣憲忠將遭縣府解職,主席職位待補選。
根據一審彰化地方法院判決,蔣憲忠於民國111年7月某日晚間前往一家小吃部聚會時,與周姓、徐姓、潘姓3人口角,蔣憲忠持空包彈槍朝天花板擊發2次,並找來4名友人持鐵棍、棍棒毆打對方3人,導致周男左眼球破裂、視網膜剝離,且無矯正可能。
彰化地方法院一審依共同傷害致人重傷罪判處蔣憲忠5年有期徒刑,二審改判4年6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蔣憲忠須入獄,最高法院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彰化地方檢察署今天表示,日前接獲通知已啟動防逃機制,蔣憲忠遭限制出境、出海,檢警掌握蔣憲忠在國內、暫無潛逃跡象,持續監控動向,蔣憲忠打理私人事務後,近日將到彰化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
彰化縣政府民政處向中央社記者表示,蔣憲忠為鄉民代表,依地方制度法第79條由縣府解除職權職務,並通知秀水鄉民代表會,待縣府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將執行;由於蔣憲忠任期過半,依地制法第81條無須補選,主席懸缺則需於代表會通報縣府備查後30天內補選主席。
蔣憲忠今天凌晨透過臉書(Facebook)表示,始終告訴自己要勇敢面對、坦然承擔,如今走到須向各位道別時刻;他也說,最放不下這片深愛的土地與一路相挺、從未嫌棄他的鄉親、親朋好友,未來由他最信任、熱心勤快的服務處主任吳芳羽繼續替鄉親打拚。(編輯:黃名璽)115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