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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宸佑涉行賄刺探機密求刑最重7年 拍投共片6軍士官也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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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依反滲透法、貪污、國安法等罪,起訴中天記者林宸佑(圖)並求處重判。(中央社檔案照片)
橋頭地檢署依反滲透法、貪污、國安法等罪,起訴中天記者林宸佑(圖)並求處重判。(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6日電)中天記者林宸佑涉收受境外勢力虛擬貨幣,製播反罷免影片,行賄吸收6名現退役軍人拍投共片,刺探軍事機密。橋檢依反滲透法、貪污、國安法等罪起訴林宸佑等7人,求處重判。

橋頭地檢署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指出,林宸佑身為電視公司新聞記者兼主播,並經營YouTube頻道節目「馬德有事嗎?」,卻於第11屆立法委員罷免案期間,與境外敵對勢力黃姓不詳人士合作,依指示製播反對罷免案影片,事後回傳流量截圖確認成果,藉此收受4325顆虛擬貨幣泰達幣(USDT)資助。

檢方查出,林宸佑自民國112年間起,提供名下銀行帳戶作為黃姓不詳人士行賄軍職人員資金通道,並透過幣安(Binance)、OKX等虛擬貨幣交易所帳戶,收受境外報酬,藉此進行洗錢掩飾犯罪所得。

林宸佑經網路結識境外集團成員後,以金錢利誘軍人拍攝投共影片,並將自身資金轉帳行賄任職於陸、海軍的洪姓、鍾姓、陳姓、楊姓、賴姓、柯姓等6名現退役軍人。這6名軍人約定將軍方內部機密文書與電磁紀錄以手機拍攝後,透過通訊軟體傳給境外集團,林宸佑則從中收取等價泰達幣作為對價報酬。

檢方審酌,林宸佑身為知名媒體工作者,本應負起監督政府、保障人民知的權利等功能,竟為私利長期與境外敵對勢力合作,甚至將應中立的文稿事先交由境外審核後播出,嚴重影響國內輿論走向,危害國家安全。全案偵結後依違反反滲透法、洗錢防制法及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共同交付賄賂等罪起訴,並分別具體求刑5年、5年、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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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洪姓等6名軍人則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違反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傳遞公務上應秘密電磁紀錄罪及刑法洩密罪等起訴,並建請橋頭地方法院從重量刑。

橋檢補充,此案依法以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但因涉及公務國安機密不適合公開審理,將於起訴後由公訴檢察官聲請法院轉軌,不行國民法官審判程序。林宸佑起訴後,預計將於明天移審橋頭地方法院,決定是否續押。(編輯:謝雅竹)1150506

媒體記者林宸佑涉收受境外勢力虛擬貨幣,製播反罷免影片,行賄吸收6名現退役軍人拍投共片等,橋頭地檢署訊後依3項重罪起訴並求處重刑,橋檢襄閱檢察官顏郁山(圖)6日出面說明。中央社記者洪學廣攝 115年5月6日
媒體記者林宸佑涉收受境外勢力虛擬貨幣,製播反罷免影片,行賄吸收6名現退役軍人拍投共片等,橋頭地檢署訊後依3項重罪起訴並求處重刑,橋檢襄閱檢察官顏郁山(圖)6日出面說明。中央社記者洪學廣攝 1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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