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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撞死等紅燈騎士審理期間又毒駕 新竹男判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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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2日電)新竹張男有酒駕前科,還無照且吸毒後開車,撞死停等紅燈機車騎士;審理期間又再度毒駕,遭法院通緝後到案,新竹地院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判刑8年。

新竹地方法院5月29日判決書指出,無駕照的張男曾因酒駕被判刑,在民國113年8月間施用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後,無照駕車行經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先後擦撞2輛車後,還撞擊前方路口停等紅燈的機車。

黃姓機車騎士被撞、彈飛倒地傷重,經急救無效死亡,警方採集張男尿液送驗後,結果呈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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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表示,張男曾因酒駕遭判刑,且有多次施用毒品及無照駕駛紀錄,竟未心生警惕改過,仍施用毒品後無照駕駛上路,造成黃姓騎士死亡。

法官審酌,張男陸續犯有施用毒品、贓物、竊盜及詐欺等,素行不佳,犯後於審理期間竟又施用毒品駕駛車輛,經通緝才到案,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編輯:陳仁華)11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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