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廟主持誆卡到陰性侵39次 宜蘭地院重判25年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8日電)黃姓男子在宜蘭開設宮廟,被控利用女信徒篤信鬼神且身心脆弱,誆稱卡到陰及靈魂破洞,須以發生性關係「過氣、補氣」治療,性侵女子39次。宜蘭地院審理後,判處黃男25年徒刑。
宜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黃男於民國104年間在宜蘭開設宮廟供奉王爺,被害女子因身心狀況不佳,懷疑被鬼纏上,經人介紹前往問事,黃男誆稱女子體質特殊,有「黑令」及「卡到陰」必須處理,否則會危及生命,對女子施以「儀式」並命喝下符水。
女子於109年間不慎跌倒導致頸部受傷,與丈夫一同前往問事,黃男宣稱向王爺請示後,女子因「靈魂破洞」要以「過氣、補氣」的特殊手段調理,且丈夫不可在場等說詞說服女子,並對女子強制性交,之後也以同樣理由性侵女子共39次,女子因身心壓力過大報警,全案因而曝光。
黃男在法院審理時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以性行為治療是這對夫妻仔細考慮後,女子的丈夫告訴他要以性行為治療,之後則是女子一直要求他以性行為治療,檢察官起訴事實不實在,以性行為治療是經這對夫妻同意。
合議庭認為,女子篤信鬼神且遭逢頸部受傷,在身體疼痛且心理無助狀態下,對黃男以「卡到陰」、「靈魂破洞」需以「過氣」、「補氣」等說詞深信不疑,只能隱忍配合黃男的要求,並非出於兩情相悅的內心狀態。
黃男利用鬼神說詞,壓制女子理性思考空間,使女子做出損己的性交決定,違反女子意願已構成犯罪要件,且有女子日記、手寫紀錄內容佐證,黃男的辯解無非是想卸責,不予採信。法院審理後,5月27日依犯強制性交罪共39罪,判處黃男各有期徒刑3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5年。全案可上訴。(編輯:蔡佳敏)115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