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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嘉義車站地下道街友命案 施暴4人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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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嘉義地檢署。(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嘉義地檢署。(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6日電)台鐵嘉義車站地下道今年過年期間發生街友遭毆打致死命案,警逮4名涉嫌街友,嘉檢偵結,吳男僅毆打第1輪,且動手沒有很粗暴被依傷害罪起訴外,其餘3人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

根據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死者張男,以及動手毆打的陳姓男子、邱姓男子、吳姓男子及林姓女子均無固定居所,平時暫居在台鐵嘉義車站前地下道,5人並無重大仇怨。

嘉檢表示,陳男因認為張男竊取其金錢及物品,於今年2月19日(大年初三)清晨,找張男理論、發生口角,並呼喊抓小偷等語,吳男等3人陸續往張男所在地方移動,由吳男先用腳踢踹張男,其餘3人則輪番徒手或用腳毆打張男,張男頭部、背部等部位都遭毆打,其間還曾倒地撞擊到頭部。

嘉檢說,張男遭毆打持續40分鐘後,即搬離至地下道其他處所,不過,陳男於同日上午8時30分左右又找上張男,雙方再起爭執,邱男、林女也到場,陳男等3人再次輪流徒手或用腳重擊張男,邱男還一度以助跑方式飛踢張男。

嘉檢表示,陳男等3人再次毆打張男後離開,張男頭部因受有鈍力性外傷,導致嚴重顱腦損傷,於同日上午10時19分被發現死在地下道。警方透過監視器陸續逮捕行凶的陳男等4人。

嘉檢說,參與第1波毆打的吳男,因出手並沒有很粗暴,且張男在第1波被毆打後,還可以自行搬離所在地方,研判他是在第2波遭陳男等3人重擊致命,因此,吳男僅被依傷害罪嫌起訴,其餘陳男、邱男及林女3人均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

全案日前偵結起訴,並移審嘉義地方法院,嘉院裁定陳男、邱男及林女均羈押。(編輯:張銘坤)1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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