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迷你足協全部款項為前提 運動部:絕無拖延包庇
2025/11/24 13:36(11/24 13:43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黎建忠台北24日電)立委黃國昌今天說,迷你足協詐領體育署補助1614萬元,體育署卻不斷拖延包庇;運動部聲明澄清,當初體育署以「能追討全部款項」為前提才同意分期,而迷你足協是否違法已進入司法調查。
運動部今天聲明表示,有關中華民國迷你足球協會溢領補助款一事,迷你足協已於113年8月27日繳回103萬3594元,總計須再繳回新台幣1463萬8864元,其中2案須於114年繳回53萬1853元,目前均依期限繳納;另9案須繳回1410萬7011元,按比率分10年攤還。
聲明指出,當初迷你足協提起分期付款協商請求,原體育署係參採法規及與會計財務相關專家學者合議討論,並以能「追討全部欠款」為前提,才同意協會進行分期還款,絕無拖延包庇的問題。
運動部強調,全民運動署要求迷你足協務必依據規劃期程繳回溢領款項,若有一期不履行或逾期履行,則視為全部到期,將逕依行政執行法第11條相關規定移送行政執行署。
另外,迷你足協未繳清前,將依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第9條規定,停止該會受理本辦法所定經費補助的申請。
運動部重申,包含原體育署及目前本部全民運動署處理迷你足球協會一案,承辦公務人員皆本於職權執行公務,包括會計師查核以及查核結果配合移送檢調。
會計師查核部分原定6個月完成,只因10年單據資料龐大,會計師花費近10個月才完成查核、驗證,自始至終絕無包庇或拖延等情事;迷你足球協會核銷牽涉違法一案,目前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編輯:李亨山)1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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