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明訂禁止國人出國買賣器官
2015/6/12 16:04(6/12 18:10 更新)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2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部分條文,國人無論在國內、外提供移植或取得器官都應以無償方式為之,防止器官移植商業化。此外,境外接受器官移植應強制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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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2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部分條文,國人無論在國內、外提供移植或取得器官都應以無償方式為之,防止器官移植商業化。此外,境外接受器官移植應強制登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