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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小隊長涉性侵 記1大過報請停職

2015/11/2 11:47(11/2 11:5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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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2日電)台中市消防局某分隊傳出小隊長涉嫌性侵女隊員事件,消防局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將予以涉案小隊長1大過處分,並報請台中市政府予以停職。

台中市消防局專門委員楊元吉指出,涉案小隊長在勤務期間喝酒,將依據消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給予1大過處分,另外喝酒期間屬上班時間,將給予曠職4小時處分。

楊元吉表示,針對涉犯刑法妨害性自主部分,目前已報請市府給予停職,如果刑事偵查判刑確定,將給予免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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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元吉強調,涉案小隊長身為幹部,消防局第一時間已先行將他降調為隊員。如查明分隊其他隊員也有飲酒情事,也都會一併給予記過處分。

台中市某消防分隊小隊長與隊員30日晚間在隊部吃宵夜飲酒,而小隊長疑似利用大家都喝醉時,於31日凌晨潛入受害女隊員房間並性侵得逞;受害女隊員事後在同仁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並通報上級單位。10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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