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物標錯價 5月中起業者須買單
2016/4/11 14:19(4/11 14:50 更新)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1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公布,預計1個月後,即5月中旬,舉凡消費者網路購物完成下單流程,業者也回覆收到訂單、願出貨,不論標錯何種價,業者都必須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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