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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豐輪胎大火 違空污法重罰2百萬

2017/1/20 17:56(1/20 18:0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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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20日電)泰豐輪胎大火造成嚴重空污,桃園市政府環保局今天下午表示,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重罰新台幣200萬元。

環保局表示,受限於空污法對於單一違規事件最高只能罰款100萬元,無法有效發揮警惕業者的效果,將行文環保署建議修法,提高罰鍰額度,達到阻嚇的作用,而泰豐輪胎因違反情節嚴重,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及32條,從嚴開罰,合計處分200萬元罰鍰。

環保局指出,泰豐輪胎火災損失統計約有19萬條輪胎成品,廠房受損面積約3000平方公尺;大量輪胎燃燒造成當地空氣品質嚴重惡化。10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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