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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建物強制做耐震評估 擬上半年實施

2018/2/9 22:24(2/10 11: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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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侯姿瑩台北9日電)花蓮強震導致多處建築物傾斜或倒塌,營建署今天表示,將修法強制要求高度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要做耐震評估,包括旅館、大賣場、百貨公司等人潮聚集處,預計上半年正式實施。

內政部營建署代理署長王榮進今天表示,為強化建築物安全,公有建築物約有2萬7000多棟,包括公家機關、學校等,幾乎都已完成耐震評估;有需要補強的部分,補強率超過60%,還沒完成補強的部分,目前也都持續進行。

王榮進說,下一階段要推動私有建物的耐震評估檢查,規劃先要求高度供公眾使用、單一產權的建築物。內政部已在研擬修改「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強制規定高度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例如大賣場、百貨公司、旅館等有人潮聚集的營業場所,要進行耐震評估,若發現問題,需進行補強。

他說,這些地方有大量消費者聚集,一旦發生災難,可能產生嚴重傷亡,業者有責任保護消費者安全。

內政部表示,將在「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中,增訂高度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必須做耐震評估,若不做,將面臨新台幣6萬到30萬元的罰則。

王榮進說,新規定將儘快公告,預計上半年可正式實施。(編輯:張均懋)10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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