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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察腦死器捐 大愛嘉惠6家庭

2018/11/27 17:21(11/27 18:3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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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7日電)國道公路警察局楊梅分隊員警王黃冠鈞,23日執勤發生車禍意外送醫後昨日宣布腦死,家人也在今天同意捐贈器官,嘉惠6個家庭,王黃冠鈞的家人期盼,政府能正視警察人員的安全保障。

國道公路警察局楊梅分隊21歲的員警王黃冠鈞,23日凌晨執勤時於警車內遭車輛追撞,昨天醫院宣布腦死後,家人也同意捐贈器官,遺愛人間。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副院長黃璟隆表示,王黃冠鈞在23日轉入林口長庚醫院急救時,腹部很多器官都受到嚴重傷害,最後因為腦部受傷嚴重,家屬同意捐出心臟、肝臟、腎臟兩枚、眼角膜兩枚以及血管,把他的大愛遺留給6個家庭,這是很大的義行,感謝家屬忍著這麼大的悲痛,讓孩子重生。

第二公路警察大隊副大隊長廖志偉表示,王黃冠鈞因保護國道上民眾的生命安全英勇值勤,經搶救仍無法挽回生命,感佩家屬願意發揮大愛捐贈器官。大隊除撫卹將比照現職員警因公殉職辦理,相關規定、獎章或是覆蓋國旗等,都會依家屬需求全力完成。

王黃冠鈞的媽媽表示,先生也是警察人員,身為警眷每天都須提心吊膽,王黃冠鈞從小就是乖巧的孩子,更追隨父親的腳步成為警察。他相當以自己父親為榮,因為在白曉燕案及很多攻堅事件中,先生都能安然度過,但是王黃冠鈞短短一個月的實習就遭逢變故,家人希望政府能正視警察人員的保障。不要再有悲劇發生。

王黃冠鈞的爸爸曾任特勤小組,目前在保五總隊擔任小隊長的他語帶哽咽的說,身為警察人員,自己在執勤時不怕危險,但是孩子發生這樣的事卻是自己一生最害怕的事,這就是為人父母的心,家人覺得對孩子最有意義的事,就是將他的器官捐贈出去,讓他的生命能延續在受捐贈人的身上。(編輯:張銘坤)107112‬7

國道警腦死器捐 警署:比照因公殉職撫卹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7日電)國道公路警察局楊梅分隊員警王黃冠鈞23日執勤時,遭後方車輛高速追撞,院方判定腦死,家屬決定器捐延續大愛。警政署長陳家欽今天說,將比照現職員警「因公殉職」撫卹。

國道公路警察局楊梅分隊3名員警23日凌晨1時許前往國道一號南下湖口路段處理故障車輛,但在其中一名員警下車擺放三角錐時,後方一部汽車卻高速追撞警車,波及車內兩名員警,21歲的王黃冠鈞經醫院搶救4天後判定腦死,家人今天決定讓王黃冠鈞器捐延續大愛。

警政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陳家欽在完成選舉維安任務的25日上午就立即趕赴探望王黃冠鈞,並向他的父母承諾將請長庚醫院醫療團隊務必提供王黃冠鈞最佳醫療;不料今天仍失去一位正要大放異彩的年輕優秀員警,陳家欽深感遺憾、不捨。

對於外界認為這起事件也曝露尚未拿到任官令的實習警員權益問題。陳家欽也立即召開會議指示,將依照相關法規,讓王黃冠鈞比照現職員警「因公殉職」的規定辦理。

陳家欽也要求,請國道公路警察局檢討、修正,思考如何提供同仁更安全的執勤方式與環境,以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警政署表示,國道公路警察因其特殊執勤環境,導致勤務性質具高度危險及無法預測性,為提升員警士氣及鼓勵勇於任事,警政署也積極努力爭取「國道警察危險加給」,內政部長徐國勇也正盡全力溝通爭取中。(編輯:翁翠萍)10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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