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立委提案嚴懲酒駕虐童者 修法草案全數付委審查

2019/2/22 10:44(2/22 11:02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22日電)由於酒駕、虐童事件頻傳,立法院會今天在處理報告事項時,將多位立委所提出的相關修法草案,交付委員會審查,欲提高刑罰,嚴懲酒駕與虐童者。

多位朝野立委針對酒駕與虐童事件,提出「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修正草案」與「中華民國刑法第286條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19日召開程序委員會,將朝野立委提出共21案的酒駕、虐童相關修法提案,全數排入今天立法院會報告事項的議程;立法院會今天在處理報告事項時,全數順利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針對酒駕部分,國民黨立委吳志揚、江啟臣,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何欣純等人提出「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修正草案」,共10案,都是要提高刑罰,嚴懲酒駕行為。

在刑罰方面,有立委提案增加刑期,包括若是因而致人於死,將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也有立委主張,若因酒駕致人於死,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嚴懲酒駕者等。

至於在虐童方面,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林俊憲、葉宜津、國民黨立委蔣萬安等人提出「中華民國刑法第286條條文修正草案」,共11案,盼藉由加重虐童刑責,遏止犯罪。

虐童相關刑罰方面,有立委提案對於未滿16歲者,施以凌虐或以他法妨害其身心的健全者,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行政院去年就提出刑法修正草案,將虐童者處以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編輯:張均懋)108022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