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居家檢疫不配合手機定位 可處15萬罰鍰

2020/2/24 18:21(2/24 18:34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4日電)武漢肺炎疫情升溫,為了落實有中港澳旅遊史民眾的居家檢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說,推動運用智慧科技輔助居家檢疫措施,透過手機定位輔助,不配合者可處15萬元罰鍰。(延伸閱讀:韓國旅遊疫情提升到警告 27日起返台須居家檢疫

指揮中心發出新聞稿表示,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及依109年2月6日「具有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旅遊史者,於入境日起應進行14日居家檢疫,期間不得外出,亦不得出境,並應提供詳實之聯絡資料及配合必要之關懷追蹤機制。」

指揮中心指出,為落實居家檢疫措施,推動運用智慧科技輔助居家檢疫措施,透過手機定位輔助相關防疫作為,都屬應配合的居家檢疫範疇,只要違反相關規定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9條第1項,最高可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

指揮中心說,居家檢疫期間,應注意手部衛生、勤洗手,並與同住者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減少接觸。如有發燒或咳嗽等不適症狀,不可自行外出就診,應主動聯繫衛生單位,由衛生單位安排後續就醫事宜。

指揮中心也指出,依開立的「防範新型冠狀病毒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應遵守規定包括留在家中(或住宿地點)不外出,也不得出境或出國,以及居家檢疫期間,自主詳實記錄體溫及健康狀況等,居家檢疫者返家後即啟動居家檢疫措施,不受關懷介入時機影響。(編輯:管中維)109022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請繼續下滑閱讀
172.30.14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