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4歲以上搭大型車須繫安全帶 立院三讀通過

2021/11/30 10:16(11/30 10:29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30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新增大型車需裝防捲入裝置,未依規定裝設,所有人處新台幣1.2萬元以上、2.4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三讀通過條文也增訂,若4歲以上大型車乘客未繫安全帶,駕駛人將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避免3月遊覽車在蘇花公路撞山壁,導致乘客被拋出車外而死傷的慘劇。

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定大客車、大貨車等大型車應裝設行車紀錄器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則有相關罰則。

但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指出,台灣各縣市每週都傳出大型車撞倒路人、騎士後,這些人遭大型車捲入被被輾斃,顯示安裝防捲入裝置有其必要。

洪孟楷說,為避免不幸的事件再度發生,提案修法制定罰則,強制大型車必須安裝防捲入裝置,盼交通部未來儘速訂定相關規範。

立法院會上午三讀通過修正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條文明定,汽車未依規定裝設行車記錄器、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或防止捲入裝置者,處汽車所有人1.2萬元以上、2.4萬元以下罰鍰。

三讀通過的修正條文還規定,若防止捲入裝置無法正常運作,未於行車前改善仍繼續行車者,處汽車所有人9000元以上、1.8萬元以下罰鍰。

三讀條文也規定,交通部需訂定防止捲入裝置規格及車輛種類,以及實施、宣導、輔導及獎勵辦法。

此外,有鑒於今年3月16日蘇花公路發生遊覽車撞山壁造成6死39傷意外,三讀通過條文新增營業大客車駕駛人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2000元罰鍰;大型車乘載4歲以上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三讀通過條文也新增,有關汽車行駛中繫安全帶的正確使用、實施方式,及因特殊事由未能依規定繫安全帶的處理、宣導,由交通部訂定。(編輯:康世人)110113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請繼續下滑閱讀
綠盼海空戰力提升條例建不對稱戰力 藍批淪弊案
172.30.1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