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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同婚是否有望 陸委會:整合各機關意見

2020/5/19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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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賴言曦台北19日電)同婚專法通過滿一年,但兩岸同婚仍在爭取的道路上前行。陸委會指出,兩岸同婚有法律規範基礎,但尚涉及入境事由、面談機制、登記程序等問題,各機關意見有待進一步整合。

大陸委員會今天透過書面形式回覆媒體詢問,指兩岸同性伴侶的結合,已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的規範基礎。

但陸委會指出,兩岸同婚還涉及入境事由、面談機制、登記程序等問題,各機關意見有待進一步整合,未來將配合行政院指示,與相關機關進行後續研議評估。

另外,針對台港澳人士同婚。來自澳門、現在台與伴侶生活的阿古告訴中央社記者,自己很幸運,因為曾在台灣唸書並返回澳門就業超過2年,按照法規可申請長期居留證,在台灣生活。

但阿古也說,有更多跨境相戀的同性伴侶是相隔兩地的,因此希望政府能儘速開放,讓同性伴侶們得以透過婚姻制度,更完善的保障權益。

陸委會對此表示,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規定,國人與港澳同性伴侶婚姻的成立,是類推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即與其他外籍同性伴侶規範方式相同。

陸委會指出,國人與港澳同性伴侶在專法立法後可否在台登記結婚,因牽涉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範疇,還要再由主管機關通盤檢視,陸委會予以尊重,並將配合檢視結果辦理。(編輯:邱國強)109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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