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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主持人朱軍性騷擾案宣判 法院指證據不足

2021/9/15 14:43(9/15 14:5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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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5日電)中國官媒央視主持人朱軍被指性騷擾,被視為中國「ME TOO」運動的指標性案件。北京法院14日裁定「證據不足」駁回訴訟請求;原告弦子則稱法院拒絕調取多項關鍵證據,自己將上訴。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14日官方微博上發布消息指,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弦子(筆名)控告朱軍的案件。法院指弦子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朱軍對她性騷擾,一審駁回訴訟請求。

中國2018年出現反對性騷擾和性侵害的「#Me Too」風潮,許多女性在網上揭露自己曾遭師長、上司性騷擾甚至性侵害的事件,其中弦子的案件涉及官媒,格外引人關注。

弦子2018年在網上發文稱,自己2014年於央視實習期間,遭央視著名主持人朱軍在化妝間「猥褻」,事件引發輿論關注,事後雙方都對彼此提起訴訟。

即便14日的庭審並未公開,但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報導,一群弦子的支持者仍到法院外聲援,警員也在場戒備。弦子則在深夜庭審結束後,在法院外宣讀聲明,指法院不允許她調取多項關鍵證據。而她將提起上訴。

據弦子的聲明,她所申請調取的證據包括:事發時走廊的監視錄影、2014年報警後警方對她父母所作的筆錄,以及申請重新鑑定當年連衣裙DNA等。

衛報(The Guardian)引述弦子說,案發時自己21歲,現在已經28歲,過去三年因為訴訟,她幾乎無法做其他的事。

她說:「我能接受任何的結果,我要的只是基本的程序正義。」

弦子控告朱軍的案件原定今年5月21日二次開庭。但弦子在前一天發文指,法庭拒絕把案由改為「性騷擾損害責任糾紛」,並拒絕調取關鍵證據。最終法院在21日臨時取消庭審。

此前法院受理的案由為「一般人格糾紛」。2019年1月「民法典」實施後,中國才對性騷擾有較明確的法律定義。

弦子的微博也在7月被禁言一年。中國媒體對本次庭審的報導,也明顯少過案件爆發之初。

紐約時報認為,在朱軍被指性騷擾的案件後,中國官方開始控制有關此類案件的輿論,藉網路披露的相關案件數量越來越少。

不過在微博上有不少網友討論這起案件,一些輿論指女權是「反華工具」,是為製造社會分裂。

衛報引述關注中國女權運動的學者洪理達(Leta Hong Fincher),她對這起判決感到難過,但並不意外。她不認為中國『#Me Too』運動最重要的意義是在司法領域,但指這起案件讓社會關注相關議題,並激勵女性爭取自己的權益。

報導又引述耶魯大學法學院學者龍大瑞(Darius Longarino)指,這起訴訟傳達的訊息是,事情會有所改變,但在實際運作中仍存在許多「陷阱」。

龍大瑞近期發布的一則研究指,在2018至2020年的公開數據中,只有83件民事案涉及性騷擾,且當中77件是由被指為騷擾者一方所提請,由受害者所提請的訴訟只有6件。(編輯:沈朋達/周慧盈)11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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