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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調整燃油計價公式調價基準

2014/9/5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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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5日電)中油公司今天宣布,從9月起國內燃料油計價公式的調價基準,將改用中油低硫燃料油的自產成本及進口成本,且每月燃料油調價宣布時間由原本1日改為5日。

影響所及包括染整、紡織、造紙、化學等產業及台電公司等利用鍋爐產生蒸汽的產業。中油燃料油市場占有率高達90.5%,每月銷售約30萬公秉,其中台電約使用12萬公秉左右發電。

中油公司發言人張瑞宗指出,現行國內燃料油浮動油價機制是以國際高硫燃料油價格波動幅度作為低硫燃料油價格調整的計算基礎,在兩者價差增大後,形成國內低硫燃料油價格嚴重偏離市場行情,使售價低於成本,中油公司長期補貼燃料油用戶。

他指出,國內燃料油市場早在88年即已開放自由進口,國內廠商之所以不自行進口,或其他供油商不願意生產供應,主要為中油公司長期以低於國際市場的補貼價格供應,造成廠商對中油公司的依賴。

張瑞宗表示,民國101年,中油低硫燃料油補貼金額高達新台幣50億元,102年為16億元,今年前7月已達11億元。他強調,這也是中油虧損的主因之一。

他說,為減緩對產業成本的衝擊,新舊制所存在價差將採分次調整方式,中油將選擇適當時機於日後跌價時逐步回收,並將協調產業主管機關,輔導因價差調整導致經營困難弱勢產業。10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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