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批所得稅退稅 20日起核退
2015/1/15 18:38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15日電)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今天表示,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案件,將從20日起開始核退,案件約7萬多件。
國稅局表示,這批退稅的對象為103年5月1日起至6月3日申報繳稅等申報,經國稅局核定為退稅案件。
國稅局說,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已填妥轉帳劃撥帳戶者,退稅款將直接撥入退稅帳戶,若未採直撥退稅者,即採退稅憑單退稅。
國稅局也呼籲,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可多利用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申報扶養親屬,在各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申報時指定存款帳戶。10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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