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熊本地震慘 消保處:旅費退費條件恐異

2016/4/17 13:25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7日電)日本熊本14、16日2次強震,災情慘重,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表示,震災發生前取消行程可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辦理退費;但天災之後解約,因不可歸責於業者或消費者,狀況不同。

國人赴日旅遊頻繁,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表示,因為昨天才又發生強烈地震,日本災情慘重,「平安」為當下最重要之事,所以尚未聽聞有消費者申訴旅費爭議。

他說,「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雖有規範出團前解約,依距離出發前時間不等有不同的退費標準,但是當有重大天災等不可歸責於消費者及業者的情況發生時,能否退費、如何退費等狀況就不一樣了。

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說,交通部觀光局近日密集開會商議處理原則,希望別讓消費者全賠或業者賠本。

王德明分析,自助旅遊者的住宿費,不論已先付日本業者定金或多少費用,都須依日本法規處理;又當地災情嚴重、安危狀況不明下,災後若難以取得聯繫,消費者要有認賠的心理準備。

倘是跟團,已抵達日本,但行程無法走完,吳政學說,須依觀光局近日緊急召開的會議結論處理。王德明強調,當災嚴重至此時,平安最重要了,若是跟團抵達日本,旅行社應設法將團員帶回台灣。105041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