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3大理由聲請解散統促黨 8月初函送憲法法庭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30日電)內政部今天以統促黨配合中共在台發展組織、跨境鎮壓等3大理由,預計下週函送憲法法庭聲請解散統促黨。內政部政務次長馬士元說,中國對台壓力急劇升高,處理統促黨是戰略問題,必須處置才能嚇阻這些活動在台灣繼續發生。

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舉行記者會表示,中華統一促進黨涉長期系統性、組織性犯罪,甚至涉及跨國犯罪,8月初將函送憲法法庭聲請解散統促黨。
馬士元說,統促黨以消滅中華民國為目標,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與政黨法第26條,只要政黨目的與行為危害中華民國存在與民主自由憲政秩序,內政部身為主管機關就有責任處理。因此去年1月內政部政黨審議會,8位委員有7位贊成通過,內政部也持續彙整各單位與國外提供證據,目前事證已相當完備。
馬士元說,最近中國對台壓力急劇升高,且統促黨是重要指標,如果內政部能依據政黨主管機關角色處理統促黨,未來政府也有能力處理中國對台灣的各種壓迫。
他指出,目前黨審會沒有針對其他政黨進行類似程序,主要是統促黨是長期有組織性地利用民主自由制度的容忍在攻擊台灣,甚至也不只統促黨在執行、協助中共跨境鎮壓,因此處理統促黨是戰略問題,這樣才能嚇阻其他類似情形繼續發生。
馬士元表示,聲請解散統促黨有3大理由,包括配合中共在台發展組織,協助中共認知作戰、滲透基層,引入中資介入選舉;跨境鎮壓,噤聲台灣民主;披著政黨外衣,實為犯罪組織。
內政部民政司長鄭英弘說,統促黨涉接受中共指示,吸收中配參與相關活動,並引介軍人赴中,發展間諜網路;另也招待選民赴大陸旅遊賄選,發動陳抗妨害候選人選情,及協助中共經營電台傳播認知作戰訊息等。
跨境鎮壓方面,鄭英弘舉例,包括何韻詩遭潑紅漆案、台大「中國新歌聲」濺血事件與機場暴力對待黃之鋒案等。
針對統促黨滲透宮廟呼應中共統戰,內政部宗教及禮制司長林振祿指出,統促黨滲透台北市、新北市、彰化縣、嘉義縣、苗栗縣、雲林縣、台南市等7縣市、共15間宮廟;未來會針對這些宮廟查察金流,並將年度收支列為重點。
刑事警察局長邱紹洲也說,自民國99年起,警方以組織犯罪偵辦與統促黨有關案件,共查獲98案、141人,其中,統促黨核心幹部涉案32人,重複犯案者有10人,占比超過3成;另有一般黨員涉案109人。
媒體詢問,統促黨若遭解散,是否仍可能成立其它政黨或組織。鄭英弘表示,依政黨法規定,統促黨若經憲法法庭宣告違憲解散後,不得成立目的相同、或以類似名稱成立替代組織,也不得進行相關活動。
劉世芳說,若統促黨「變形」成另外一個政黨,仍會回歸政黨法處理,如果變成其他團體或組織,也會按照人民團體法等法治方向處理。(編輯:謝佳珍)11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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