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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內線交易 泰山前、現任董事長各5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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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30日電)泰山企業4年前處分全家股份,於重訊發布前疑涉內線交易。北檢30日搜索17處,並約談泰山集團前董事長詹仁道、現任董事長劉偉龍等人,訊後諭令詹、劉各50萬元交保,其餘人請回。

民國111年12月2日,上市公司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重訊,指為活絡長期股權投資價值、提升股東權益及改善財務結構,董事會決議擬處分不超過4萬3500張全家便利商店公司股份。

111年12月5日,泰山公司透過巨額逐筆交易方式,出售轉投資全家約19%股權,總金額約新台幣80億元,獲利約54億元;泰山處分的4.33萬張全家股票,由國泰金大股東萬寶開發承接。

對於泰山公司處分全家股份,台灣證券交易所112年1月宣布,該案違反內控及重大訊息申報規定,有影響股東權益及證券價格之虞,處違約金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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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檢調獲報,在泰山公司發布擬處分全家股份的重大訊息前,疑有關係人提早知悉消息進行股票買賣交易,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30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泰山公司前董事長詹景超、董事長劉偉龍等11人的住居所及相關投資公司等共17處,並通知詹男等11位被告及4位證人到案說明,釐清重大訊息確定的時間點,及其中是否涉及不法。(編輯:楊昭彥)1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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