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除濕機能源效率廣告不實 大同遭罰20萬

2018/12/19 20:1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19日電)大同公司因除濕機能源效率廣告不實,公平會今天決議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今年以來,公平會已陸續處分16件能源效率廣告不實案,因此特別呼籲業者應注意現行規範,避免觸法。

公平會表示,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在107年1月1日至3月20日期間,於網站刊載TDH-121MB及TDH-460B除濕機商品,宣稱「一級能效」、「能源效率1級能效」、「本產品能源效率為第1級」,讓人覺得商品獲得經濟部能源局核准登錄為能源效率第1級。

但其實依現行「除濕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公平會指出,自107年1月1日起,這項商品核准登錄的能源效率等級為第3級;換言之,大同公司TDH-121MB及TDH-460B除濕機商品能源效率等級為第3級,卻標示為第1級。

公平會表示,家電商品的能源效率等級是影響消費者交易決定的重要參考因素,大同公司能源效率的標示已經會讓大眾對於商品產生錯誤的認知或決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今年截至12月19日,公平會陸續處分16件能源效率廣告不實案,共計裁罰275萬元罰鍰,主因是經濟部修訂除濕機及電冰箱能源效率分級規定,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許多業者沒有跟上新規定,導致於廣告宣稱的能源效率等級與現行核定不符。

公平會今天再次提醒業者,應注意現行法規,以及於網站上刊載的廣告文宣的能源效率級別是否真實,以免觸法。(編輯:黃國倫)107121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