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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票金併購過程遭質疑 安泰銀:已善盡利益迴避

2021/12/2 17:47(12/3 21:1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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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日電)國票金併安泰銀程序遭質疑,安泰銀總經理張振芳今天提出4點回應,也提到國票金總經理丁予嘉請辭,作為哥哥的安泰銀董事長丁予康非常不捨難過,公司間交易過程中已善盡利益迴避,不應該被曲解。

張振芳表示,今天早上丁予嘉無預警請辭,丁予康對此感到非常不捨與傷心,早上主持完安泰銀股東臨時會後,丁予康傷心難過心情短期難以平復,因此代為主持本次談話會。

張振芳表示,針對媒體近期報導提到國票金10月14日董事會是否應該採取重度決議,安泰銀有4項說明,第一,本次股份轉換案的交易主體是安泰銀行跟國票金,兩家公司沒有互相持股或兼任董事的情形,因此雙方互不屬於利害關係人。

第二,股份轉換案是否有金融控股法45條第2項第6款所稱利害關係人交易的情形,依據金管銀法字第10802009320 號解釋函意旨,因為丁予嘉或其配偶,都沒有擔任安泰銀的董事、監察人或總經理職務,因此並沒有所稱利害關係人交易的情形。

第三,丁予康跟丁予嘉雖然是兄弟,屬於二等血親關係,但是股份轉換案是兩家公司做主體,並不是國票金跟丁予康個人的交易,因此也沒有利害關係人交易的情形。

第四,本次交易屬於屬股份轉換,是安泰銀行以安泰銀行股東所持有安泰的股份,對國票金進行出資,而非國票金投資購買安泰銀行的股票,因此本次安泰銀行與國票金的股份轉換案並不符合金融控股法45條所指的任何交易態樣,自然就沒有利害關係人交易的情形。

張振芳認為,部分國票金董事對金控法利害關係人交易的法律見解角度,跟多數法律專家學者解讀有蠻大的差距,對此深感遺憾。

媒體關注丁予嘉全程迴避,張振芳表示,根據了解,丁予嘉擔任總經理期間,對擴增國票金控金融版圖不遺餘力,國票金過去就曾發動併購,他也帶頭參與,但這次交易過程全程迴避,丁予康在這段期間也不跟丁予嘉談論交易案,但是丁予嘉顧全大局請辭,對此深表遺憾。

張振芳表示,兄弟關係不可能改變,但公司間交易過程中已經善盡利益迴避,不應該被曲解。兩家公司是上市公司的股份轉換,都會依法受到高度監理,希望儘早化解紛爭,以利主管機關進行實質審查,確保股東權益。

媒體關注國票金董事後續若發起訴訟,會不會影響契約效力或是造成併購案時程延後。安泰銀營運長張人偉表示,安泰銀基本上這邊不受訴訟影響,主要按照股份轉換契約進行,雙方契約時程是1年,從今天股東臨時會通過後開始算起,不過雙方也約定可以書面延長契約時間或是更改契約內容。

安泰銀財務長陳琬鈺表示,在股份轉換還沒交割前,安泰銀行所有營運照常進行,沒有任何影響。

至於今天股東臨時會通過股份轉換案後,最快何時會向金管會遞件。張人偉表示,準備完成後就會馬上送件,要送件是安泰銀跟國票金雙方要同時送件,強調會盡快送件。(編輯:黃國倫)1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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