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韓法院判賠LG電子 友達評估上訴或採其他適當行動

2023/11/27 22:26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7日電)針對韓國LG電子2014年前告友達、彩晶等面板廠操控液晶面板價格,韓國法院一審判決,兩家面板廠賠償LG電子,友達表示,除上訴之外,也評估其它適當行動。

友達晚間發布重大訊息指出,針對南韓LG電子及其海外子公司在韓國對友達光電所提出的民事訴訟,主張超額支付(overcharge)並請求損害賠償案,友達光電得知韓國初審法院近期裁定友達光電須支付原告共約290.99億韓元並加計利息。友達光電將採取適當的行動,包括但不限於提出上訴。

友達說明,本案為2006年已結束的液晶顯示器(LCD)反托拉斯案衍生民事訴訟案,自2014年原告提起告訴至今,已持續進行多年;將依據會計原則持續合理估計相關負債準備。

彩晶則指出,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將於收到後持續上訴。(編輯:楊凱翔)112112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