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台灣3大方案2.0 經部:溯及7/1生效開放業者申請
2025/7/3 19:08(7/3 21:40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千綾台北3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投資台灣3大方案2.0」,擴大適用全球海外台商和外人投資企業,經濟部表示,外商須在台灣設立子公司,且符合相關規定才能適用。近期已有業者關切申請時程,經濟部指出,方案溯及7月1日生效,有意願者已可以來申請。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投資台灣3大方案2.0」,將方案延長至民國116年,新增貸款額度新台幣7200億元,期盼至116年時能吸引企業投資1.2兆元,創造8萬個就業機會。
在適用申請產業方面,根據經濟部方案,除既有5加2產業創新領域外,也聚焦5大信賴產業、服務業、大健康產業及6大核心戰略產業,新階段也將鼓勵企業導入AI及智慧化技術,加速轉型升級,提升整體產業競爭力。
3大方案擴大適用全球海外台商和外人投資企業,針對外商申請的資格條件,經濟部說明,申請人須為外國公司依「公司法」合法在台設立的子公司。由於近期已有許多業者關切申請時程,經濟部表示,溯及7月1日生效,有意願者已可以來申請。
企業關注的委辦手續費加碼,則由國發基金及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支應。針對大企業採取階梯式補助,新台幣20億元以內0.7%、20億元至100億元0.5%及逾100億元0.3%;中小企業支付銀行委辦手續費部分均調整為1%。(編輯:潘羿菁)11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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