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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部:參與市地重劃配回土地 符2資格評估作社宅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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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呂晏慈台北15日電)為提高推動社福政策量能,財政部國產署今天表示,今年5月起,對於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市地重劃配回的國有土地,符合土地面積及使用分區條件者,將主動徵詢社宅或長照主管機關評估作為社福設施儲備用地可行性。

國產署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說明,為積極配合中央政府推動社會住宅及長期照顧等國家重大政策,先前已知所屬各分署及辦事處,對於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市地重劃配回的土地,符合條件者應主動洽詢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或地方政府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估作社福設施儲備用地的可行性,以充實社福基地來源。

國產署表示,倘若經評估作為社福設施儲備用地可行,該署當配合提供使用,以有效達成地利共享目標,具社會公益。

根據規劃,應主動提供評估作社福儲備用地的土地,得符合兩個條件,第一,同一街廓內國有非公用土地單筆或毗鄰合計面積達0.1公頃以上,但毗鄰有其他國有公用土地、地方有土地或公辦市地重劃的抵費地可併同開發者,其面積得併計;第二,使用分區屬住宅區、社會福利設施用地或機關用地等適宜興辦社福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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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舉例,先前經與新北市政府溝通,已將新北市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2區的國有非公用土地集中配回,其中配回土地部分,將有8成保留作為社宅使用,未來此新措施亦可運用在其他市地重劃案配回土地上。

國產署強調,社宅及長照政策是政府施政的核心,除繼續提供土地外,亦強化與中央及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橫向聯繫,提升國家資產運用效能並增進社會福祉。(編輯:林克倫)11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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