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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淹水慰助金適用對象 經濟部:商家工廠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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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怡璇台北2日電)6月下旬豪雨襲台,多地上週傳出淹水災情。經濟部宣布推動「米克拉颱風淹水慰助金專案」,適用對象除實際居住住屋因水災淹水達30公分以上者外,擴大發放對象至具有營業事實的商家或生產製造的工廠等,有稅籍登記商家或工廠皆包含在內。

經濟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說明,淹水達30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者,若有家電財損,發給財損慰助金新台幣1萬元;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每戶發2萬元淹水慰助金,若有家電財損,再加發1萬元財損慰助金,合計最高3萬元。家電財損、商家生產製造或營業事實及其他未列事項,原則將由地方政府從寬認定 。

經濟部表示,後續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可調查轄內實際受災情形後,檢附領款收據、納入預算證明及受災戶統計表,向經濟部請領慰助金。

經濟部提到,「米克拉颱風淹水慰助金專案」初估受災戶約8000戶,所需經費約1億8000萬元,將由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實際經費將視地方政府後續勘定淹水戶數及受災情形調整。計畫期程自公告發放日起1年,並得視實際情形延長。

經濟部強調,面對極端氣候造成的短延時強降雨與區域性淹水風險,政府將持續協助地方辦理災後復原,並以最快速度將慰助資源送達有需要的受災民眾及商家,協助恢復日常生活與營業秩序。(編輯:楊凱翔)11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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