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避孕藥納追蹤 藥師公會籲精準分級、加速轉類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2日電)衛福部預告3款處方用事後避孕藥將追溯追蹤。藥師公會疾呼應分級管理,其中人工流產藥納管有必要,另2款則應轉類指示藥,讓女性在黃金時效內獲得安全身體自主選擇權。
台灣將事後避孕藥列為處方藥,但部分藥局沒有處方箋仍販售,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6月25日預告修正「藥事法第6條之1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草案,新增「含Misoprostol、Levonorgestrel、Ulipristal acetate之口服單方劑型藥品」,預告期60天。
預告一出再度引發「事後避孕藥是否應轉類為指示藥」正反討論,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今天召開記者會強調,緊急事後避孕藥「時間就是療效」,呼籲精準分級管理、加速轉類指示藥。
藥師公會榮譽理事長黃金舜指出,人工流產藥Misoprostol原本是治療胃潰瘍的藥物,但因具有特定藥理作用,以仿單標示外使用(Off-Label Use)方式用於人工流產,考慮使用風險及濫用問題,納入追蹤或追溯管理有其必要。
「Levonorgestrel、Ulipristal acetate屬於緊急事後避孕藥,與人工流產藥Misoprostol在藥理作用、適應症並不相同。」藥師公會發言人黃彥儒說明,世界衛生組織(WHO)早在2010年就發布,經檢視相關證據指出,單獨使用Levonorgestrel緊急避孕藥具有良好的安全性,不會造成流產,也不會影響日後生育能力,副作用通常輕微且短暫。
黃彥儒表示,目前全球已有90個國家將Levonorgestrel緊急事後避孕藥列為非處方藥,顯示藥師參與緊急事後避孕藥照護,已是兼顧可近性與用藥安全的重要趨勢。
藥師公會副發言人王明媛直言,7月即將迎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審查前夕,台灣竟大開倒車,加強緊急事後避孕藥流向管理。在CEDAW中就有提到,在保障婦女終止懷孕權利之外,更應同步保障女性在保險套等避孕效果失效時,對於取得緊急避孕藥的可近性。
王明媛強調,緊急事後避孕藥的重點在於「時間就是療效」,越早使用越有效,且WHO也強調,緊急事後避孕藥的安全性足以讓婦女在不經過醫師診察情況下,得以自行決定購買服用,管理本質應該會回到如何讓有需要的女性,在黃金時效內獲得最緊急安全的身體自主選擇權。
至於食藥署正研議緊急事後避孕藥經「醫師處方」與「藥師指示」雙用藥管道可行性,包括限期回診等。藥師公會副秘書長李懿軒坦言,從日本試辦經驗看來,多數女性第一時間會選擇使用驗孕棒、而非回診;應優先考慮Levonorgestrel、Ulipristal acetate轉類為指示藥,是否納入追蹤或追溯系統可再討論。(編輯:張雅淨)115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