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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5日起受理視聽歌唱場所復業申請

2021/10/4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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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4日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部分休閒娛樂場所有條件開放,台中市政府今晚宣布,5日起受理視聽歌唱業(自助式KTV及電話亭KTV)提出復業申請,市府後續將加強查核。

國內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部分休閒娛樂場所有條件開放,台中市政府表示,配合經濟部今天公告指引,5日起受理視聽歌唱業(自助式KTV及電話亭KTV)提出復業申請。

台中市經濟發展局表示,業者除須遵守預約制、實聯制、量體溫、加強通風換氣等措施外,不得有陪侍服務行為,且從業人員應6成以上施打至少1劑疫苗且滿14天,並須依經濟部公布防疫管理措施指引辦理。

經發局指出,市府整體防疫政策與中央一致,亦應遵循除飲水(含飲料)外不得飲食,唱歌時需全程戴口罩,且每組顧客消費完,應清消包廂環境設備,維持場所良好通風,每2小時進行換氣等措施。

經發局強調,因經濟部公告視聽歌唱業(自助式KTV及電話亭KTV)復業須採申請程序,市府明天將擬具申請書等文件,開放業者至經發局官網下載申請。

此外,依中央最新公布指引,經發局表示,電子遊戲場所、資訊休閒場所復業無須事先申請,但業者須遵守顧客一人一機遊玩、場內錄影及顧客離開機台後須立即消毒,市府籲請相關業者保持審慎防疫警備態度,隨時注意場所防疫相關措施。(編輯:方沛清)11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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