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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蟳蟹管制獲漁民支持 漁業署盼民眾不吃相挺

2022/8/9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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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9日電)蟳蟹漁獲管制新措施上路滿1週,漁業署長張致盛昨天前往蟳蟹產量居首的新北市訪視,確認獲漁民、販售業者配合執行,也呼籲民眾不要品嚐小蟹及抱卵母蟹,為永續蟳蟹資源努力。

漁業署今天發布新聞指出,7月6日公告修正「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規定,並自8月1日起正式實施,全年禁止漁船採捕甲殼寬小於9公分的花蟹、三點蟹及花腳市仔,以及小於7公分的石蟳,還有小於6公分的旭蟹。

且每年8月至12月,禁止漁船採捕抱卵母蟹,禁捕期間小蟹及抱卵母蟹均不得販售,如有意外捕獲,不論存活或死亡應立即放回海中。除加強源頭捕撈管理,新增市場端管制,未達採捕甲殼寬的蟳蟹及禁捕期間的抱卵母蟹,均不得販售,違反者最高可罰新台幣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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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新措施上路已1週,漁業署說,張致盛也前往新北市的龜吼漁港訪視新制實施情況,並與新北市政府、萬里區漁會及中華漁業漁船協會討論、交流意見,也到龜吼漁夫市集了解販售實況,漁民及販售業者都表示支持新措施的推動,不販售小蟹及抱卵母蟹。

漁業署重申,除感謝漁民、販售業者配合新措施的推動,蟳蟹漁業資源管理也需要消費者相挺,呼籲民眾不要品嚐小蟹及抱卵母蟹,一起為永續蟳蟹資源而努力。(編輯:張芷瑄)11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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