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調整概念新穎 障團:不會造成雇主過度負擔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6日電)台鐵因未替身心障礙者合理調整就資遣勞工,遭法院判決敗訴,身障團體說,對雇主來說資遣永遠是最便利做法,但「合理調整」並不會造成雇主過度負擔,呼籲雇主改變思維。
台鐵近日發生資遣身障勞工的勞資訴訟,有一名輕度自閉症患者113年透過甄試進入台鐵工作,然而試用期一到就遭台鐵資遣,該名勞工不服提起訴訟,最後法院判定台鐵未「合理調整」就資遣欠缺正當理由,確認雙方僱傭關係存在,台鐵可上訴。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秘書長劉于濟告訴中央社記者,台灣有簽署身心障礙權利公約施行法,而「合理調整」就是源自於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是指在雇主可負擔範圍下,與身心障礙者溝通並協助員工能夠勝任職務。
劉于濟說,台灣雇主普遍問題是職缺與工作內容僵化、不擅調整,假設有一個職缺工作內容包含8個部分,去應徵的障礙者擅長其中5個,另外3個可能做不到,雇主就應考量將這份職缺障礙者做不到的部分交給其他人,而其他人工作內容中障礙者做得到的部分就轉由障礙者來負責,這就是「合理調整」。
劉于濟表示,這等於是種交互替代概念,以台鐵案例來看,台鐵可以針對該名員工同職等工作去考量,針對自閉症可能有的固著性、重複性特質安排工作、進行合理調整。
劉于濟強調,合理調整並不會增加雇主太大負擔,只是轉換思維邏輯,可思考如何讓團隊運作更好,同時讓身障者能在職務範圍內發揮能力,勞動部已有相關指引,國內也有龐大的職務再設計、身心障礙就業服務團隊,雇主都可以去諮詢。
台鐵產業工會秘書長朱智宇表示,台鐵每年依政府規定開出一定比例的身心障礙職缺名額,但多是「應付」規定、沒有評估這些工作是否真的適合身障者,導致出現年年開缺、有人進來後不適應就離開的惡性循環。
朱智宇也說,台鐵多數基層主管對「合理調整」毫無概念,導致身障員工被安排在根本不適合的崗位,自己去年就接觸3個身心障礙員工類似案例,呼籲台鐵應從甄試開缺時就考量身心障礙者「合理調整」,從源頭職缺改善。
根據勞動部113年統計,國內有近120萬的身障者,勞動參與率為21.9%,調查其就業或勞動參與遇到困難,以「工作時間或內容不適合自己」最多,而遭遇困難時,多數希望雇主提供「職務內容或流程調整」協助。
由於合理調整在國內仍為新穎概念,勞動現場大多還沒認知到這是雇主責任及不清楚如何操作,為了讓工作現場更友善,勞動部7月發布身心障礙者職場合理調整行政指導,盼讓雇主透過行政指導了解、溝通對話進行評估,將合理調整融入職場。
勞動部也說,部分雇主擔心推動職場合理調整會使成本增加,但依美國「職務調整資源網絡」研究發現,很多調整如工時、職務調整不需額外花費,如果有費用支出,平均也只約500美元(約新台幣1萬5千元),而合理調整首重「合理」,也就是調整請求須與排除工作障礙相關、具有可行性及是在雇主可負擔範圍內推行,當身心障礙員工工作障礙排除後,美國調查發現員工的工作士氣、生產力與穩定性也相對提升。
勞動部表示,依照近年幾個法院判決,以及判決都會援引到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雇主是有提供障礙者員工合理調整的「義務」。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表示,從這判決可見,雇主如果無正當事由而拒絕提供身障者合理調整,在此判決就認定是身心障礙歧視、違反就業服務法,因此提醒雇主注意,如果身障者有提需求,應落實調整義務。(編輯:李亨山)11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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