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擬訂護病比標準 罰則高低醫護不同調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29日電)衛福部擬修「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討論三班護病比。醫院經營者與護理師團體對罰則意見不一,護理界盼提高罰則;醫療團體則呼籲,配套未完善前不宜重罰,以免醫院經營斷鏈。
衛生福利部長石崇良今天表示,從國外經驗來看,將三班護病比入法的國家並不多,若有合適規範,確實有正面效果;未來將組成小組,原則上朝醫療法授權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針對護理人力配置條文做討論修訂。
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麗琴向中央社記者表示,認同三班護病比參照現行全日護病比,採取修訂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不用直接納入醫療法;未來護病比可能須隨時代需求調整,透過設置標準修訂會更具彈性。
陳麗琴重申,全聯會呼籲政府修訂現行醫療法,其主要目的是希望透過提高違規罰則,讓官方訂護病比標準更具力道,避免部分醫院經營者認為罰金過輕,在資源調度上可能會選擇不完全遵守規範。
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新光醫院行政副院長洪子仁則說,應維持「鼓勵優於處罰」原則,現行法律對違反設置標準已有處罰規定,不宜在配套未完全到位前盲目提高額度,避免造成醫院經營斷鏈。
洪子仁呼籲,政府應持續觀察人力回流情況,確保醫院有足夠資源改善待遇,建議導入智慧科技與整合照護,實質減輕護理負擔,若醫院導入智慧系統減輕照顧與監控負擔,護病比標準應准予相應調降;唯有透過科技減負與人力配置優化,才能真正落實三班護病比,無損照護品質。
另外,陳麗琴說,待官方訂護病比標準上路後,政府端應提供健保與公務預算支持,不能只要求醫院達標;當無法為護理人員加薪,難以補充人力,醫療院所應趁緩衝期補足人力,除了薪資,醫療工作環境也應改善,才能留住人力。
陳麗琴提到,期望政府能與全聯會討論三班護病比公開透明的監測機制,確保醫療院所提供的數據可被檢視,避免院方自行填報、隨意申報,除非有人檢舉才會審核。
陳麗琴表示,對於偏鄉或精神科醫療機構,也應分階段設計三班護病比標準,不能因特殊情況就延後三班護病比的執行;相關配套措施都可討論,但不應整體延後執行。(編輯:吳素柔)115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