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家暴求生路/新住民家暴倖存者:勇敢說出口、會有人幫忙
母親節將至,許多家庭準備歡度佳節,遭受婚姻暴力的新住民媽媽正陷入痛苦掙扎。儘管台灣法律已保障她們離婚後能續留台灣,受限於語言隔閡、不諳法律,加上深怕失去孩子的監護權,許多受害者在社會安全網邊緣獨自受苦,不敢對外求助。 為了接住這些在困境中徘徊的靈魂,走過低谷的新住民姐妹說出自己的經歷,鼓勵其他受害者千萬別獨自承受,社會上有專業的輔導資源與法律援助。只要願意踏出求助的一步,就能找到支撐的力量,在台灣重新建立安全、有尊嚴的新生活。
(中央社記者石秀娟台北9日電)她們都曾在家庭暴力恐懼中暗自哭泣,在台灣舉目無親,以為日子只能這樣過,直到向外求助才走出陰霾。這群新住民姐妹以自身故事告訴有類似遭遇者:別獨自承受,外面的世界有資源,也會有人幫忙。
接受中央通訊社專訪這天,阿悅(化名)向工廠請假。坐在客廳裡,平靜述說過去遭家暴的傷痕,廚房正細火煮著白木耳湯——那是兩個孩子下課後的點心。
新住民阿悅:「被打了,要勇敢講出來!」
阿悅現在的生活規律而單純,每日騎機車上下班、獨力拉拔孩子長大。這份平凡日常,是走出家暴陰影後才找到的幸福,也是過去不敢想的、最奢侈的盼望。
「我現在過得還不錯,能養孩子,也有存到一些錢」,來自越南的阿悅說。
23歲遠嫁台灣,阿悅原本憧憬的歸宿,卻在婚後3年被繁重家務與前夫的拳頭擊碎。大約10年前,她被前夫趕出家門,連換洗衣物都沒有,只能投靠在台唯一友人,卻仍遭前夫追蹤騷擾。

當時阿悅的兩個小孩才3歲、1歲,一年多內多次被打,她驚覺前夫打她已成「習慣」,「一直被打,就算忍耐也沒有用」,她毅然決定離家。
在警察的安排下,阿悅獨自住近庇護所,找到看護的工作。這時前夫卻向法院提告,要求她支付新台幣23萬元扶養費,阿悅感到憤怒與無助。通過法律扶助基金會的資力審查後,阿悅獲得義務律師協助,展開近3年的離婚與監護權訴訟。
依當時法令規定,外籍配偶尚未取得台灣身分前離婚,可能會被遣返。
阿悅回憶:「我聽說沒有身分,離婚就要回越南。生完老二後,我馬上去申請身分,我怕孩子會被判給他。」她最終幸運先拿到身分證,2個月後贏得監護權。
想起那段日子,阿悅流下感激的淚水。「我爸爸、媽媽和我姐姐、弟弟在越南,沒有人幫我。在台灣,他們不是我親人,但是他們很用心的幫我,我很感謝。」
阿悅說,打官司期間,許多法律程序她都不懂,也看不懂中文,文件多靠社工協助整理。社工還教她騎機車、陪她考照,「她們載我去,再載我回來,我考了5次才考過。」社工也協助媒合工作,並在孩子下課後幫忙照顧,讓她安心上班。
「我覺得被打了,要勇敢講出來。有人知道,就會有人幫助,不要忍耐。」阿悅說。
新住民英達:「我過得很辛苦,也遇到很多好人」
來自印尼的英達(化名)同樣隱忍丈夫的拳腳相向多年,直到孩子將家中的情況告訴老師,她才在老師的介紹下,撥打衛生福利部的「113保護專線」。
「當時我還沒有台灣身分證,我只知道如果離婚,孩子就得留給他,」英達回憶當時的恐懼。「我只想知道能怎麼辦——孩子還那麼小,我不可能不帶著他,就自己回印尼。」
除了現實的法律障礙,英達也想起母親常勸她接受命運,為了孩子,「不可以動不動就講離婚」。她一心想給孩子一個有爸爸、媽媽的家。
英達在丈夫「動不動就打」的脾氣下忍耐著,「他打我、甩我巴掌,甚至把我掐著脖子壓到牆上」。年幼的孩子也常做惡夢,哭喊:「爸爸不要弄媽媽。」
英達沒有搬進庇護所,也沒打算離婚。社工單位安排專人為她丈夫諮商、協助英達聲請保護令、也提供生活必需品等支持,讓她在困頓中多了一絲喘息空間。
日子就這樣一天一天過,直到命運再次介入。靠開車維生的丈夫,先是發生重大車禍,脾氣變得更暴躁,後來又被診斷出癌症,他的態度才慢慢改善。
生活的重擔轉而落到英達肩上。她獨自撐起家計,在小吃店工作,也到處打零工,照顧婆婆、丈夫和孩子。騎車四處奔波時,她常在安全帽後默默流淚。
談起過去,英達不禁哽咽:「還有什麼可以讓我背?」不知道命運還能怎麼作弄她,為什麼壞事接二連三發生在她身上。然而她沒有太多怨言,選擇原諒,也欣慰丈夫終究明白,她始終陪著他。
英達說,她在台灣過得很辛苦,但「有很多好人幫我」。除了社工的長期支持,小吃店老闆娘借錢讓她先生開刀,老師和郵局小姐介紹她打零工,新住民服務中心協助孩子申請獎學金、提供補習資訊等。「我都沒有忘記,我永遠會記得。」
中國籍新住民曉玲:求助需要勇氣 「盼社安網更透明」
中國籍新住民曉玲(化名)的求助之路,多了幾分摸索與碰撞。
曉玲懂中文,但當年遭遇家暴時,仍花很長時間才找到真正能接住她的社安網資源。她形容,那段過程像是在迷宮裡繞路,走許多「彎路」,才終於看見出口。
曉玲第一次遭前夫施暴,已是許多年前的事。她至今仍保留當年打離婚與監護權官司的資料:傷痕照片、染血衣物,以及一疊疊訴訟文件。
她說,她剛生產沒幾天,剖腹產的傷口還沒癒合,前夫就在醫院打她。做完月子後,她先帶小孩回中國,前夫卻反控她誘拐小孩。之後她為了工作遠離家鄉,把孩子托給媽媽照顧,等孩子到了就學年齡,她帶著孩子回台灣,但和前夫的關係沒有好轉,仍再度、並持續被家暴。
回憶過往,曉玲說,她已經走出來了,有些記憶也已忘記。心理師曾告訴她,大腦有時會自動刪去「太痛」的片段。只是,如今談起當年帶著剛斷奶的孩子返鄉求職受挫,只能靠母親接濟她、幫小孩買奶粉的生活,她仍忍不住落淚。
曉玲說,回台後仍生活在恐懼中,不敢回家,「每天都想逃」,接近精神崩潰,「最快樂的日子是和孩子在外面流浪」。她當時不知道有「113保護專線」,一個人帶著孩子在移民署、海基會、區公所間奔波,希望能安排她和小孩回中國。
曉玲說,她當時認為自己沒有台灣的國籍,離婚後會被驅逐出境,再加上沒有撫養能力,監護權一定判給爸爸。許多問題,都只能「道聽塗說」。
直到有一次在醫院遇到社工,她才被安排進庇護所。她坦言起先很猶豫,她想知道孩子上學是否方便,社工卻基於安全理由,不願透露地點,「當時我挺多對未知的害怕」。進入庇護所後,對社會的不信任感才慢慢消除。
她說,從申請義務律師、補助,到協助孩子轉學與找工作,花3、4年打贏監護權官司,自己與孩子也逐步修復創傷。一路走來,每個階段都有專業社工陪伴。
曉玲說,身為外籍媽媽,許多曾以為不可能做到的事,只要找到對的資源,其實都有機會實現。只是,「跨出求助的第一步,本身就需要極大的勇氣」,她希望社安網能對受害者提供更透明的資訊,減少不必要的彎路。(編輯:李明宗)11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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