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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通過 公司法閉鎖性公司專節

2015/6/1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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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日電)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閉鎖性公司專節草案,開放閉鎖性公司可發行無面額股票、允許發行複數表決權特別股,除了讓新創事業多了另一種選擇外,還可吸引外資投入。

立法院經委會今天審查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於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專章增訂「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專節。

經濟部商業司長江文若指出,這次修正主要為了新創事業希望有較多的資金來源,允許其未來可私募基金。

考量一般公司若有外部資金進入,對該公司經營權限可能會有影響,江文若表示,因此這次條文內容也特別保障新創事業所希望保有的經營權。

經濟部表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專章特色包括明定其股東人數不超過50人,並在章程中訂有股份轉讓限制的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

此外,還進一步放寬股東出資種類,除了現金出資外,允許以公司所需財產、技術、勞務或信用抵充。

值得注意的是,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專節還引進國外無面額股票制度,提供新創事業的發起人及股東在股權方面有更自由的規劃空間。

江文若表示,在股權部分也有做彈性處理,例如有別於一般公司法概念,即一股一權,未來允許閉鎖型公司發行複數表決權特別股或對特定事項具有否決權的特別股等。

由於立法院經委會今天初審通過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濟部預期可望在本會期三讀通過,盼年底前上路,未來新創事業將多一種較高股東契約自由空間及彈性股權安排的商業組織選擇,同時還可活絡國內創業環境,吸引外國資金投入。10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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