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治立院三讀 大眾運輸應提供無障礙服務2015/12/1 10:09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明訂運輸營運者應提供無障礙服務,限期未改善者,得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善完成。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