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立院朝野協商共識 電動車免徵牌照稅再延長4年

2021/12/20 16:4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20日電)電動汽機車免徵牌照稅施行期限將於年底到期,立法院朝野黨團今天協商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達成共識,照行政院版本,再延長電動車免徵牌照稅4年,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為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實現綠能科技產業願景,現行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規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自2012年至今年12月31日,目前各地方政府也都免徵該等車輛使用牌照稅。

由於施行期限即將屆滿,行政院提出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主張再延長電動車免徵牌照稅4年,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立委也有提案支持延長年限,但對延長多久主張不一,有4年、5年、9年、10年及無期限。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1月25日審查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各黨派立委支持延長期限,但延長多久無共識,草案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

立法院朝野黨團今天協商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達成共識,依照行政院版本,再延長電動車免徵牌照稅4年,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朝野黨團協商過程中,列席的財政部賦稅署長許慈美向各黨派立委說明,經審慎徵詢地方政府意見,「多數都是支持行政院版本」。她也提及,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租稅優惠實施年限以達成合理的政策目的為限,建議維持行政院版本。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詢問,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不應該擺到現在」,萬一來不及在年底前通過,有沒有補救措施。對此,許慈美表示,此案如果在年底之前沒有完成立法,條文追溯雖然沒有問題,但是將來恐會造成很大的反彈。民進黨立委、財委會召委鍾佳濱則說,依照進度,此案在12月底前可以完成三讀。

經過討論,朝野黨團協商達成共識,尊重行政機關對於電動車免徵牌照稅再延長期限的評估,照行政院版本通過,再延長電動車免徵牌照稅4年,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並通過相關附帶決議,其中包括請經濟部、財政部就電動車在整體汽車工具使用比例,於施行期間各年度結束後兩個月內提出分析資料,以掌握在運具電氣化推動進展,評估是否有續行免徵使用牌照稅的需要,及早因應。(編輯:蘇志宗)110122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請繼續下滑閱讀
172.30.14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