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海虎潛艦官兵落海事件 海軍:非人為過失不懲處

2024/2/19 10:04(2/19 10:18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圖為停泊於左營軍港中的SS-794海虎潛艦。(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停泊於左營軍港中的SS-794海虎潛艦。(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19日電)海軍海虎潛艦3名官兵去年12月落水失蹤迄今未尋獲,外界關切當天海象不佳,仍透過人力回收浮標,指揮決策是否不當。海軍司令部今天表示,當下依修護通令執行,屬合理的決心下達,事故為環境及裝備複合式因素造成,非人為過失,因此不予懲處。

海虎潛艦去年12月在小琉球附近海域值勤,當時發現艦尾「有異音」,救難浮標因故浮出,決定透過人力回收救難浮標,但因湧浪過大導致6名官兵落水,3名官兵獲救、3人失蹤。

軍方當時初步調查,人員遭瞬間湧浪拍落舷邊,安全扣環嚴重受力,扭曲變形鬆脫,導致人員落海。

外界討論當天官兵在海象不佳情況下,透過人力回收浮標,是否涉及決策不當並予懲處。

海軍司令部今天表示,海虎艦救難浮標回收作業是依修護通令執行,當下屬合理的決心下達;此案經調查為環境及裝備複合式因素造成,非人為過失,依行政程序法及陸海空軍懲罰法之規定,不予懲處。(編輯:郭無患)113021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