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康聯盟黨自行申請解散 內政部已予同意
2025/7/18 17:13(7/18 18:36 更新)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8日電)復康聯盟黨主席屈宏義日前因違反國安法等,一審遭判10年有期徒刑。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復康聯盟黨因黨務無法運作,已於16日自行申請解散,內政部今天予以同意。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屈宏義及主要幹部,涉收境外敵對勢力資金組織政黨,吸收退役軍人擔任幹部,蒐集並交付軍事情資,經法院於6月26日判決處有期徒刑3年6月至10年不等刑期。
內政部說,復康聯盟黨目的及行為危害中華民國存在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情節嚴重,內政部原已蒐整相關事證,預備提請政黨審議會審議後聲請違憲解散,現因復康聯盟黨以黨員已陸續流失,黨務運作全面停擺,主動申請解散並經內政部予以同意,故不會再啟動政黨違憲解散機制。
內政部提醒,政黨從事政治活動,應確實遵守政黨法及相關法律,不得有接受境外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發展組織之行為,以免觸犯國安法規定而遭受處罰及解散,也呼籲民眾組織政黨及從事相關活動,勿淪為中共統戰工具,共同維護台灣自由民主,健全政黨政治發展。(編輯:翟思嘉)11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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