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立法院應把握會期審議總預算 而非爭議法案
2026/1/29 16:11(1/29 16:47 更新)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9日電)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將結束,明天是最後一次立法院會,黨產條例等是否三讀備受關注。行政院則呼籲,立法院應把握剩餘的會期時間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而非爭議法案。
明天將是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最後一次立法院會,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等6位立委將在2月1日辭去立委,而包括黨產條例、衛星廣播電視法,以及民眾黨團提出的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是否會在30日闖關三讀,備受各界關注。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強調,「黨產條例」是經過大法官釋字第793號解釋,認定合憲的法規,而救國團屬性也由憲法法庭112年的憲判字第3號判決確認,期盼立法院能尊重大法官與憲法法庭決定,並瞭解現正在法院中進行的相關訴訟。
李慧芝說,行政院在去年8月19日將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到立法院,今天已經是1月29日,立法院整整5個月、154天沒有審總預算,在總預算會期剩餘最後2天,立法院應把握最後的時間來審總預算,而不是審爭議法案。
立法院藍白提出115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新興計畫動支案,建請立法院同意先行動支其中38項新興計劃、新台幣718億元預算,但朝野協商仍未有共識。李慧芝則說,718億元只占總預算3兆350億元的2%,且無論占多少,立法院都是100%沒有審議總預算。
她也解釋,如果立法院是同意機關先行動支,而非經過審議的總預算,公務員執行起來會很為難,因為未來還是有可能被刪除、被凍結,希望立法院能夠一體審議總預算。(編輯:翟思嘉)1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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