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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籲育嬰假適用擴大至6歲 勞動部允提修法

2026/3/17 17:48(3/17 18:2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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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家長抱著孩子到大安森林公園散心。(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家長抱著孩子到大安森林公園散心。(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17日電)民進黨立委劉建國今天要求行政院研議育嬰假的適用條件,從現行規定的子女未滿3歲,擴大到6歲。勞動部長洪申翰說,確實聽到蠻多家長反映需求,也有蠻多企業支持,勞動部願意研議相關配套,看是否下半年提出修法草案。

行政院長卓榮泰下午繼續率領各部會首長赴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劉建國質詢時,肯定政府放寬育嬰留停的申請新制,是卓榮泰跟洪申翰的德政。從過去必須請1個月,放寬到以1日為申請單位,及雙親可同請,使得男性申請比例,從過去全年的27.8%,大幅提高到44.3%,增加16.5%;女性申請從72.2%,減少到55.6%,少了16.6%。男性增加與女性減少,基本上是打平的,家庭分攤明顯出現效果,照顧孩子的壓力不會全壓在女性身上,這是社會非常指標意義的事。

劉建國表示,既然方向是正確,是否將育嬰假適用條件從子女未滿3歲,提高到6歲。

卓榮泰表示,要不要放大,還要再觀察,這牽涉到企業主、勞工及代理人的三角關係,尤其是較小型的企業單位,在人力上調配上的需求,這部分要請勞動部研究。

洪申翰說,從1、2月申請育嬰留停的數據來看,確實成效很不錯。之所以規定在3歲以內,是法規要求育嬰留停要在3歲前。政府確實聽到蠻多3歲到6歲的家長反映,有這樣的需求。在0歲到3歲經驗下,蠻多企業也願意支持。勞動部願意研議跟草擬,把單日申請育嬰留停的措施,提高到至少6歲。這需要一些相關的配套,看能不能在下半年提出修法草案。

卓榮泰指出,勞動部跟企業做相當多的溝通,也了解勞工的意願,政府也編列了一定的預算、獎勵金支持企業,讓企業樂於勞工行使這樣的權利。如果要延伸,第一個是法律上,第二個是面對企業端、勞工,及職務代理人的三角關係,也要看政府是否有更充裕的經費支持,多方面考量。行政院會全面檢視目前實施成效,研議如何優化。(編輯:萬淑彰)11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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