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盼法官助理草擬裁判書制度化 改善司法過勞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4日電)民間司改會今天表示,法官助理目前的工作並不包含草擬裁判書,但實務上,草擬裁判書卻成部分法官助理核心業務,甚至還有法官全部外包給法官助理,呼籲各單位重視法官助理的勞動權益,讓法官助理草擬裁判書制度化。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黃旭田、常務董事林永頌、副執行長呂政諺、律師蔡學誼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落實專業分工,改善司法過勞-推動法官助理草擬裁判書之制度化」記者會,提出上述主張。
民間司改會表示,根據相關規定,可發現法官助理目前的工作並不包含草擬裁判書,但實際執行上,草擬裁判書一直是部分法官助理的核心業務,甚至有法官將全案卷證交由法官助理自行形成心證並草擬裁判書後,再逕作為正式的裁判內容,此類法官指派業務的方式,已形同將審判業務外包,必須嚴格禁止。
呂政諺指出,在減輕司法負擔的脈絡下,提出法官助理草擬裁判書制度化,並不是要用增加法官助理負擔的方式來減輕法官的負擔,而是希望讓法院不同的專業人員落實專業分工,讓整個體系運作更有效率。
為擴大討論、保障法官助理的勞動權益,與會者提出幾項訴求,包括法官助理草擬裁判書應建立配套的運作機制,司法院也應正視助理勞動權益,改革不應建立在犧牲基層之上。
關於法官助理草擬裁判書制度化,民間司改會表示,除可修正法院組織法,明定法官助理的業務包含草擬裁判書,也可修正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內容包括法官指示法官助理草擬裁判書類者,法官應提供法官助理裁判要旨及得心證理由,以及法官助理應記錄裁判要旨及得心證理由,並以可供第三方檢驗的電子形式,留存歷次裁判書類的編修紀錄。(編輯:蘇志宗)11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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