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調查外籍生實習 仍有學生護照遭扣等情事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2日電)監察委員葉大華等人去年啟動調查外籍生旅宿業6+6實習方案涉勞權爭議一事,發現交通部雖修正完成相關實習要點保障外籍實習生權益,但未能強制加入社會保險,保障密度實有不足,且實務上仍有外籍實習生護照遭扣、被收取代辦費用等情事,促行政院等相關單位應完善相關機制。
政府為解決台灣觀光產業人力不足問題,鬆綁觀光業及旅館業申請外國籍學生來台實習(6+6方案)時間,民國113年共核准2328名外籍生至旅館業及觀光旅館實習,監委葉大華、王幼玲、賴鼎銘去年認為,相關方案出現未加保勞健保、護照遭雇主扣留等勞權爭議,因此啟動調查。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9日審議通過監委調查報告,葉大華等人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政府在特定產業缺工情形下鬆綁「6+6」模式,放寬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招收外國籍學生來台實習門檻,但在「實習」與「勞務工作」界線未明確區隔下,易造成外國籍實習生以實習名義來台,但實習內容卻與正職勞工幾無二致,在未有明確監管機制下,恐將複製「假實習、真工作」及勞力剝削的學工模式,淪為國際人權保障的破口。
行政院去年曾責成勞動部召開跨部會會議,全面研商並修訂實習要點規範,交通部觀光署及經濟部也於今年修正完成相關實習要點,嚴格規範學生資格、獎助金及生活津貼合計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實習時間每日不得逾8小時、每週不得逾40小時等規定。
監委表示,上述修正顯示外國籍實習生存有勞務提供或工作的事實,基於保障其勞動權益因此增設最低工資與工時限制,但仍未強制外國籍實習生應加入社會保險,且需在台居留滿6個月始得投保全民健康保險,加上主管機關強調外國籍學生是來台「實習」而非「工作」,故排除適用勞動法令,相關保障密度實有不足。
監委指出,實習要點雖明文禁止扣留護照及代辦收費,但在實地履勘時,仍發現外國籍學生護照遭扣留,且遭收代辦費用等情事,加上現行實習要點僅消極要求實習單位配合機關聯合訪視時提供相關文件,相關訪視與稽核機制至今仍未臻完善。
監委表示,行政院應就交通部與經濟部修正完成的實習要點,強化研謀上述未臻完善的機制措施,有效保障外國籍學生來台實習權益。(編輯:蘇志宗)11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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