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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酒店舞廳有條件開放 最快6/1恢復營業

2020/5/22 10:45(5/22 11: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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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2日電)台中市副市長令狐榮達今天在市議會宣布,台中市政府將有條件開放酒店、舞廳等有男女陪侍營業場所復業,5月25日起接受業者申請,經過審核通過後,最快6月1日可恢復營業。

台中市議會今天進行財政經濟業務質詢,令狐榮達在接受台中市議員陳政顯詢問,6都中已有台南市、台北市及高雄市等開放舞廳及酒店營業,台中市何時解禁酒店及舞廳等特種行業復業時,令狐榮達宣布5月25日起接受業者提出復業申請。

令狐榮達表示,疫情逐漸趨緩,中市府防疫不鬆懈,經審慎評估,宣布「有條件」解封台中酒店與舞廳等營業場所。業者須備妥防疫切結書、復業申請書及公安認證書等3類文件提出申請,經市府完成審查後復業,市府聯合稽查小組將不定期抽查,要求業者落實公安及防疫措施。

令狐榮達指出,申請復業的業者備妥相關文件,自5月25日起向經發局提出申請,文件符合規定者,最快可自6月1日起復業,相關文件可至經發局網站下載。

令狐榮達說,台中市被列管的酒店、舞廳及酒吧等有陪侍的營業場所共91家,未來除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防疫新生活」指引,市府也會要求業者落實實名登記制、量測體溫,提供消毒設備、公告營業空間容留人數、場所內所有人員戴口罩或保持社交距離,業者若未遵守,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以下罰鍰,最重可歇業處分。(編輯:張芷瑄)10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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