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北院傳喚前都委會執秘劉秀玲作證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7日電)北院審理京華城案今提訊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傳喚同案被告彭振聲、黃景茂,並以證人身分傳喚前都委會執秘劉秀玲、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到庭交互詰問,釐清京華城案決策過程。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12月26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11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繼續進行審理程序,提訊在押被告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傳喚同案被告、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合議庭另以證人身分傳喚劉秀玲、吳順民到庭,由檢辯交互詰問。
根據檢方起訴書,應曉薇、吳順民於民國109年、110年間,違背職務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應曉薇得知劉秀玲及幕僚小組提出京華城案不具適法性等意見,竟於110年1月6日在市議會召開協調會,指定劉秀玲出席,向劉秀玲等都委會人員施壓。
劉秀玲於110年7月1日都委會775次會議第2次專案小組會議前,與幕僚小組成員再提出專業意見,認為京華城土地無法適用都市更新獎勵。應曉薇知道後,找劉秀玲到議員辦公室,責罵劉秀玲「人家好好的一個開發案,你幹麻寫這些東西讓人家重新來過」,濫用市議員權力,干涉公務員依法行政。
檢方指出,由於劉秀玲仍堅守依法行政,應曉薇、吳順民再於110年8月10日便當會時,向柯文哲指責劉秀玲,要求柯文哲以市長權力,儘速將京華城案提都委會審議後發布實施。柯文哲附和應曉薇、吳順民的意見,裁示彭振聲擔任PM(專業經理人)。京華城案於同年9月間在彭振聲主導下通過。(編輯:方沛清)11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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