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土方去處爭議 高市議會協調短期內處置方法

(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23日電)近期營建廢棄物違法棄置爭議,造成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去化困難,高雄市議會今天舉辦公聽會,會中提出短期內業者若將土方運至農地,須檢附地主同意書並提出數量及土方檢驗證明以供審查。
高雄市議會今天舉辦「高雄市公私有營建工程所產出之剩餘土石方經合法土資場分類處理後之後端去化法制」公聽會,由議員陳明澤、陳善慧和黃秋媖等人主持。
陳善慧表示,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去化遭遇難題,連帶開發行為停滯,若處理過程中涉及不法就嚴加查緝,若是合法業者也應該協助他們土方有合理的去處。
黃秋媖表示,這次事件不只影響單一土地被破壞的問題,也須從土地管理、法律執法及環境保護問題一起來關心,個人選區內小工程也都不知道挖出來的土石要往哪裡放,在民怨還沒擴大之前應儘速處理。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管理組營建資源科科長曾勝鋒表示,到土資場的土石需經過分類,分類過後會到工程端和農地端。在工程端的部分,鼓勵大型工程設計從源頭減量,也建議高雄設計調度中心。
在農地部分,曾勝鋒說,農民耕作有乾淨土方的需求,建議可參考中部縣市訂定地方自治法農業用地改良要點,業者先提計畫,土壤必需經過檢測,當然要申請土方至農地,才不會認為是廢棄土地。
最後,會中協調農業局、海洋局等相關單位研議如何管制、確認合法土方從土資場出來;業者若將土方運至農地須檢附地主同意書並提出數量及土方檢驗證明,送工務局審查;土資場要加強分類,也請工務局督導相關單位輔導與稽查。
此外,工務局今天新聞稿表示,營建產出物須合法依規處理,市府全力配合中央政策打擊非法,為配合中央政策,市府已同步函文通知不動產業者、營造業者、市府公共工程承辦單位及本市合法土方資源處理場所,務必依規辦理。(編輯:謝雅竹)11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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