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總預算未列光復重建 議會程序會再度卡關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10日電)花蓮縣府送審明年度預算,花蓮縣議會認為應增列光復重建經費,要求修改重編,因未收到修改版本,預算案今天再度卡關。花蓮縣府表示,已編列新台幣5億元優先用於災區,不需重編。
花蓮縣議會今天召開臨時會程序委員會,花蓮縣府明年度總預算新台幣401億餘元維持原版本,引起議員正反討論,最終總預算未排入臨時會議程,最快要明年初才能審。
花蓮縣議會議長張峻表示,身為光復子弟,若不能在議會監督、捍衛光復災區權益,「那我乾脆不用幹」,為了光復災民,會很堅持。
無黨籍議員楊華美還原縣府總預算送審始末,議會10月14日收到縣府總預算後,22日就發函縣府補充光復重建預算再送審,27日議會程序會縣府沒有補件,議會在30日及12月8日再度發函,到今天再開臨時會程序會,縣府仍不理不睬。
民進黨籍議員胡仁順、張美慧說,程序會是合議制,決議要求縣府新增光復洪災相關重建預算再送審,有問題就向議會溝通,而不是透過新聞稿回應或動用議員對付議員。
國民黨籍議員邱光明、林正福及民眾黨籍議員傅國淵都說,總預算攸關明年社會福利等重要政策推動,建議先排入程序會審議,光復重建經費可追加預算。
無黨籍議員黃馨說,按預算法規定,若預算沒有審過,延續性的政策可沿用上年度預算執行,縣府應尊重程序會決議。
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出席程序會旁聽,會後召開記者會質疑,程序委員會只有排案權,不該架空其他20幾席議員的審查權,黨團會研議將這些違規議員送紀律委員會懲處。
花蓮縣府代理秘書長饒忠會後表示,編列在各鄉鎮補助款中,就有5億元優先用在災區,加上中央的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300億重建經費,都可支應災區重建,希望議會能盡快審查115年總預算。(編輯:謝雅竹)1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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